张**辩称,1.七里桥居委会主张张**与其不存在合同关系,不能按照《合同法》处理本案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均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案涉合同虽为七里桥居委会和鼎建公司签订,但鼎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堵**向张**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张**为鼎建公司代理人。故一审法院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支持实际施工人张**请求七里桥居委会支付工程款及违约损失正确。2.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按当事人约定的标...(本文书还有125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