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中国船舶*************与河北奎鹏********、河北宝彗******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冀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08
  •  
  • 【案例概要】

    归七一八所所有。本案中奎鹏公司已进入破产重组程序,目前已丧失实际履行能力,合同不解除已无实际意义,一审中既未确定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继续履行,七一八所应当继续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和其他合同义务),也未确定合同应当解除,却直接判令奎鹏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三、一审判决有失公允。即使奎鹏公司的违约事实成立,在处理奎鹏公司的违约责任时应区分其履行不能造成的损失和七一八所未采取必要措施扩大的损失,奎鹏公司已实际违约且以行为表明其可能将不再履行合同时,七一八所未能及时行使不安抗辩权或合同解除权,应对其未采取措施防止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七一八所答辩主要称,奎鹏公司与七一八所签定的合同与奎鹏公司涉嫌犯罪没有任何关系,给奎鹏公司所供设备是由唐山市丰润区鑫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鑫源公司)生产的,原审中即已提供鑫源公司供货30%的证据;合同约定七一所对所有权保留并不是奎鹏公司不付款的理由;七一八所现要求奎鹏公司支付全部款项就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请求本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本文书还有412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