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胡*诉被告申**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牛**、王**,被告申**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王**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胡*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返原告彩礼174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7年5月,经媒人介绍,原告和被告开始谈恋爱,只微信聊天未见面。2017年10月2日,原告和被告见面,原告给被告买金戒指花费2000元,通过媒人给付被告见面礼46000元,会亲家时烟酒水果餐费共花费6000元。2018年12月27日,通过媒人给付被告彩礼120000元。××××年××月××日,原告和被告举行了典礼...(本文书还有166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