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因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21)京01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湖南省住建厅)邮寄《举报控告投诉并要求立案查处》信,被举报控告人为湖南省住建厅,要求立案查处及赔偿并当面道歉,举报的主要事项为:1.确认湖南省住建厅作出的湘建信告〔2021〕12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下简称12号告知书)违法无效并撤销。要求监察委依法责令湖南省住建厅履行公开法定职责,依法听证公示公开并赔偿13.3万及道歉。2.确认湖南省住建厅包庇湖南农大原校长周*明,建设住房项目审批造假。3.湖南省住建厅违法批准《湖南农业大学控制性详细规划》内的湖南农业大学六期征地拆迁住房建设项目规划等审批批复文件,违法批复湖南农业大学的两期经济适用房审批文件、住房建设审批文件、省住房规划、会议纪...(本文书还有206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