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付**与被告付*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3年3月至2021年7月期间抚养费300000元,并自2021年8月起继续按照每月3000元支付抚养费至年满18周*;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系父子关系,原告父母于2012年12月10日离婚,离婚时约定婚生子付**由母...(本文书还有41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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