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巫**与被告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以下简称“厦门中山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7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巫**,被告厦门中山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程**、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巫**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厦门中山医院赔偿巫**医疗费21105.0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护理费1000元、营养费2110.05元、误工费6004元、交通费800元,共计31519.08元;2.厦门中山医院赔偿巫**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3.本案鉴定费2500元及诉讼费用由厦门中山医院承担。
事实和理由:2019年5月7日下午,巫**至厦门中山医院口腔科门诊治牙,口腔科胡骏医生说巫**的智齿长歪了要拔掉,靠近这颗智齿旁边的一颗龋齿要补。但胡骏当时却交待一位女实习医生给巫**拔牙及做了另一颗龋齿补牙前的清洁和试针、填药等工作,胡骏自己却坐在椅子上,只有当女实习医生不懂时,胡骏才站起来指导。当晚,巫**回家即发高烧,又去厦门中山医院挂了急诊,急诊医生给巫**开了一些消炎药。第二天巫**高烧不退,每天绿痰不断,后左边鼻孔*天流脓鼻涕不断。巫**先后在厦门中山医院和其它医院看了好几个呼吸科医生(包括专家),吃了好几个月抗生素一直没治愈。直到2019年底至2020年1月巫**又转看多家医院耳鼻喉科专家门诊,有专家指出巫**得的是鼻窦炎,很有可能是厦门中山医院口腔科医生补龋齿前试针时刺到左上鼻窦内,造成鼻窦感染引起急性鼻窦炎之后转为慢性。几位耳鼻喉科专家建议手术才能治愈。迫不得已,巫**于2021年1月到厦门建...(本文书还有63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