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肖**与被告潼南区王*婆老麻抄手店(以下简称王*婆抄手店)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肖**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从2021年2月20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和理由:2021年2月20日开始,肖**在王*婆抄手店上班,上班时间为每天下午16时30分至凌晨2时,该店负责包生活,且每月可休假一天,工资由老板通过微信支付。2021年11月1日凌晨1点左右,肖**在店里正常上班时,因厨房处地滑,摔倒在地,经检查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断端错位、成*。事后,何**支付了医疗费约2000元后,拒绝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王*婆抄手店辩称,肖**没有在王*婆抄手店上班,其所受...(本文书还有66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