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杨**、孙**、孙*、安*与被告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孙*、安*及四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周*、余**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杨**、孙**、孙*、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84196.6元、交通费9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900元、误工费6207元、护理费13282.9元、死亡赔偿金788840元、精神抚慰金100000元、丧葬费39518.5元,合计1237925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事实和理由:原告亲属安学平于2020年10月19日到被告处住院,诊断为继发性癫痫,10月19日ct检查右侧颞部占位,进一步检查两肺支气管炎,纤维灶,11月10日被告为原告做置管引流术和切除术,...(本文书还有193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