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孙**、吴**追偿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皖132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2
  •  
  • 【案例概要】

    原告孙**与被告吴**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2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孙**、被告吴**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其所代偿的贷款本息108438.4元;2、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被告因购买农用车,于2010年6月13日向泗县农村合作银行屏山支行借款70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利率为月利率9.9%,此款由原告担保。借款到期后被告没有按约偿还,但此后也一直在偿还利息,至2018年前后被告即不再偿还利息。虽经多次催促但其仍不予置理。因屏山支行每年都在催促原告履行担保责任,且对原告的征信造成了影响,原告于2021年12月6日偿还了被告所拖欠的全部本息108438.4元。综上,原告作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追偿的权利,为此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如所请。

    被告吴**辩称,1...(本文书还有130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