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因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行(知)初字第992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2015年9月16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2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吴**、韦**,被上诉人重庆远航建材有限公司(简称远航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及委托代理人刘**、王**,原审第三人重庆蓬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简称蓬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侯**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申请号为200430098119.4号、名称为“电杆(方形钢筋混凝土)”的外观设计专利(简称本专利)的申请日为2004年12月17日,授权公告日为2005年7月13日,专利权人为蓬盛公司。
本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包括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左视图。如图所示,本专利的整体形状近似截棱锥形,对称规则排布有8个平面,截面近似正方形;顶端的形状近似锥形,一个面上...(本文书还有32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