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张**因与被申请人于**、魏**、魏**及一审原告北京栖龙阁旅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张**申请再审称,于**、魏**、魏**出租院落的面积与房屋的实际面积不符,存在违约行为,应将多收租金予以返还。张**、北京栖龙阁旅馆长期保管于**、魏**、魏**的两个木门,应支付相应的保管费。一、二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据《中华人民...(本文书还有4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