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邱*、陈*1、黄*与上诉人厦门市中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院)、被上诉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第一医院)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均不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2019)闽020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6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邱*、陈*1、黄*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酌定被上诉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比例畸低,系以鉴代审,严重损害上诉人合法权益。
(一)本案中,患方对死因/出院诊断没有异议,但为追究医方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本文书还有1112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