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韩*与被告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韩*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韩*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0月25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庭审中补充请求,被告承担保全费用1480元(保全费1120元,查封保险费360元)。
事实和理由:被告因承建工程需要向原告提出借款100000元,因原告手中无钱便向第三人筹集资金,在告知第三人需要收取月息2分的贷款利息后,被告明确表示接受该条件。后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筹借该款,并于2020年10月25日和26日分别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等方式,分6笔次向被告轩款共计100000元。被告收到该笔借款后,至今未支...(本文书还有8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