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孙*、孙**、孙**与被告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蚌医附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孙*、孙**、孙**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梁*、陈**,原告孙*、孙**、被告蚌医附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孙*、孙**、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尸检鉴定费等共计715741.48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9年5月6日,死者孙*华以“皮肤黄染、尿黄半个月、上腹部疼痛10天”入住蚌医附院,临床诊断为“胆管中断占位,梗阻性黄疸ptcd术后”于2019年5月20日进行“根治性胰十二指肠移植切除术”,手术顺利,麻醉满意;手术后,孙*华各项指标正常,恢复良好,未出现术后并发症。2019年6月10日,孙*华于上午由被告左侧腹腔引流管一根接负压冲洗持续冲流出约400ml血性液体,但是并未引起被...(本文书还有24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