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谢**、张莹因与被申请人昆明华洋商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商场)、云南滇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滇宝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谢**、张莹申请再审称:1.二审法院错误使用证据规则,否定谢**、张莹的重要录音证据,认定事实错误;2.二审法院不准许谢**、张莹申杜高卫浴工作人员视频作证,传唤当事人出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程序违法;3.二审法院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传唤滇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勇出庭作证,准许杜高卫浴工作人员视频作证,适用法律错误。被请求:1.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2.判令华洋商场滇宝公司承担本案一审...(本文书还有8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