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迟彩侠与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英大泰和财产保险公司)、第三人王**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迟彩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郑*,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王**经本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迟彩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暂定1万元(待财产损失鉴定出具后另行追加),不足部分由第三人承担;2.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由被告负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4月2日17时许,案外人陈*辉驾驶蒙d6××**号重型非载货作业车倒车时将原告家房子损坏,
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陈*辉负全责。案涉车辆车主为第三人王**,陈*辉为其雇佣的司机。案涉车辆在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商业保险。本次事故造成原告房屋承重墙开裂,...(本文书还有12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