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黄司奇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天河实业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民终****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履行支付人民币88795.86元及利息的义务,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上述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证,经通过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本文书还有384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