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齐齐哈尔市体育局(以下简称体育局)因与被上诉人范**、齐齐哈尔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广电台)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齐知民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7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体育局的委托代理人武**,被上诉人范**,被上诉人广电台的委托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范**是摄影作品《向往》的作者,该作品被收录于黑龙江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部发行的摄影图集《世界珍禽丹顶鹤》之中。2011年3月18日,广电台与体育局签订租赁合同租赁齐齐哈尔速滑馆(以下简称速滑馆),于2011年4月28日—5月3日举办北方金马杯第七届齐齐哈尔交通广播汽车展。广电台在车展布展时,没有使用范**的摄影作品。范**所称展厅中悬挂的含有篡改《向往》作品的广告均系速滑馆内原有设施。
原审法院认为,范**是摄影作品《向往》的作者和著作权人,体育...(本文书还有304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