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再审申请人官建林因与被申请人蒙自市昊禾田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禾田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云25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官建林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二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由被申请人蒙自市昊禾田农资有限公司赔偿再审申请人经济损失720195元;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其理由为: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被申请人销售给申请人使用的“生姜*用苗后除草套餐”存在缺陷,并且导致申请人的生姜*产,被申请人对再审申请人的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蒙自市农业农村局作出的《药害鉴定报告》(蒙农植药害鉴001号)及《补充报告》已经证明涉案产品存在缺陷,并且导致申请人的生姜*产,蒙自市农业农村局正是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因使用被申请人“生姜*用苗后除草套餐”后产生的药害事件进行的合法处理,...(本文书还有30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