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再审申请人孙*因与被申请人李**、郭*、原审第三人中升(大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升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孙*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二审判决;2.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其理由为:1.李**与郭*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再审申请人孙*是基于李**的示意,要求将其借款直接打入郭*的账户,孙*也是在接到李**短信告知的帐号后才汇款,李**与郭*都是实际收款人,都应当承担还款的责任。2.本案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孙*提交了金融机构的转账凭...(本文书还有16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