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喻**因与被申请人张*、云南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1)云28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喻**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本案二审判决;2.依法改判驳回被申请人张*对再审申请人喻**的全部诉讼请求;3.本案的一审、二审、再审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其理由为:1.二审判决错配举证责任,错误认定再审申请人喻**系云南省西双版纳回龙山水电站库区专项设施改复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本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再审申请人喻**...(本文书还有56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