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市白云区利行五金厂(以下简称利行五金厂)因与被上诉人马**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1)粤011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2月25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利行五金厂委托诉讼代理人金**、被上诉人马**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利行五金厂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改判驳回马**一审全部诉讼请求;3.一、二审诉讼费由马**承担。事实和理由:第一,(2020)粤01民终****号案件中已经明确认定,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马**的违约责任就是没有按时缴纳按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八条、第五百七十九条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本文书还有168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