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动景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2.改判广*动景公司无需向网易杭州公司和网易雷火公司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倩女幽魂”在长期的艺术创作中,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含义,涉案游戏使用其作为名称属于描述性使用,并不属于商标性使用,广*动景公司在经营九游平台期间已经对涉案游戏进行了一定的审核,尽到了审核义务。一审法院认定广*动景公司在接到网易杭州公司和网易雷火公司的侵权通知后未能及时停止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广*动景公司从未收到网易杭州公司和网易雷火公司寄送的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法律函,网易杭州公司和网易雷火公司也没有证明收件邮箱是广*动景公司在公开渠道确认的联系方*或与广*动景公司存在直接关联。一审法院以九游网系阿里旗下产品为由,认定广*动景公司已收到相关停止侵权通知,属于事实...(本文书还有1400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