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蒙**与被告天津恒瑞通达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亿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3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210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以21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上述工程款全部偿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暂计至2021年12月10日损失为30338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5月20日,被告天津恒瑞通达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将院内裸露地而硬化改造工程发包给被告天津亿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订立了《协议书》,约定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文书还有72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