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张**、永城市宝*******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豫148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3
  •  
  • 【案例概要】

    原告(反诉被告)张**与被告(反诉原告)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隆公司)、第三人(反诉被告)河南省通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和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立案后,于2020年10月25日作出(2020)豫1481民初****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张**的起诉。张**不服,提起上诉。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2020)豫14民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2020)豫1481民初****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审理。2021年6月8日,本院作出(2021)豫1481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工程款3929881.4元;二、原告张**、第三人河南省通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被告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并根据被告要求配合被告进行工程验收;三、驳回被告永城市宝隆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宝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8月11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4民终****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本院(2021)豫1481民初****号民事判决,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黄**,被告宝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第三人通和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本文书还有566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