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袁**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商丘支公司)、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袁**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张**,被告太平洋财险商丘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邝效领、被告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刘**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8822.60元;2、判令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在第三者保险限额内对上述损失优先承担赔偿责任;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9年7月18日6时25分许,被告刘**驾驶车牌为豫ng××**号小型轿车沿世纪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董店乡××交叉口北50米处,与...(本文书还有176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