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经审查认为,关于王*、李*丽与吴*山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已生效的(2019)黑1202民初****号民事判决认定,吴*山与王*、李*丽系劳务关系,且绥化市北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吴*山申请仲裁,亦以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为由下发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故二审法院认定吴*山与王*、李*丽之间是劳务关系并无不当。关于王*、李*丽对邹*国是否享有追偿权的问题。王*、李*丽依据已生效的(...(本文书还有40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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