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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执行案件>>执行实施类案件
  • 案例类型:裁定书
  • 案号(2022)苏0812执*号之一
  • 审理程序:执行程序
  • 审结日期:2022-06
  •  
  • 【案例概要】

    申请执行人刘**与被执行人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苏081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判决:一、被告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刘**借款本金92527.94元及利息(以本金92527.9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自2020年10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并给付原告律师代理费9000元。二、原告刘**有权对被告孟**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花漾商业城一期**号楼**室不动产行使抵押权,以上述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抵押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本案受理费2352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952元,由被告孟**负担。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刘**已受偿10万元(其中,本金74963.26元、...(本文书还有174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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