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祁**因与被申请人莆田市荔*********(以下简称某某镇政府)、二审被上诉人祁**生命权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闽0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祁**申请再审称,一、莆田市荔城区某某镇敬老院(以下简称某某镇敬老院)作为供养看护机构,未尽到合理管理、看护和安全保障义务,对祁**被宣告死亡存在重大过错(一)某某镇敬老院放任院民随意进出,未加强管理直接导致祁**失踪,最终被宣告死亡,某某镇敬老院存在重大过错1.祁**在入住某某镇敬老院期间,从某某镇敬老院失踪直至被宣告死亡2.某某镇敬老院放任院民随意进出,存在明显管理缺失其一,某某镇敬老院作为公益机构,既然接受院民入住,就应对院民承担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其二,祁**认可某某镇敬老院设立了请假、销假制度,然而某某镇敬老院在日常管理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祁**从某某镇敬老院失踪的直接原因应当归咎于某某镇敬老院疏于管理,放任院民随意进出其三,某某镇敬老院没有设立门卫管理,导致祁**走失(二)某某镇敬老院在祁**走失...(本文书还有14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