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王*因与被申请人哈药集团某某六厂(以下简称某某六厂)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未对工资条与劳动合同中薪酬管理办法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某某六厂提供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从时间节点上与政府相关职能公布时间及王*实际岗位工资存在巨大倒挂错误,二审庭审质证指出,但未被录入庭审记录,要求补记被限制,二审法院擅自修改庭审笔录,程序严重违法且拒不录入庭审笔录,违反法官的职业道德原告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仲裁与一审判决所采信的《用人...(本文书还有66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