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22年下半年至2024年春,被告人凌某东伙同李*怀、梁**、黎**、凌**、谢**(均已判刑)等人,在贺*市平桂区多个地点以集资凑股等方式占股开设赌场,赌场以赌“玉米”的方式聚集周*群众赌博,赌场白天、晚上成场,每场参赌人员10至30余人不等。被告人凌某东和李*怀、梁**、黎**、凌**、谢**等人在赌场内占股坐庄、抓摊、和*、兑换现金等,按照10%左右比例抽水,根据占股出资份额分红。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确认的证人邓某贵、黎**、郑**、陈**、龚**、汤**、陈**、黄**、林**、陈*、陈**、韦**、汤**、罗**、廖**、黎**、莫**、...(本文书还有5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