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贾*因与被申请人宋*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某某公司1、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晋10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贾*申请再审称,请求:1.依法撤销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晋10民终****号民事判决;2.依法改判再审申请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发回重审;3.本案的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宋*承担。事实和理由:
一、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一)首先,关于案涉车辆损失费问题,完全事实不清本案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领域类的纠纷,交通事故造成的大额车损费、托运费等应当要严格经过具备鉴定资质的某某机构进行鉴定和评估,而不是被申请人宋*任意找一家汽修厂单方出具的结算单便轻易定损况且,被申请人宋*也未提交现场拆解图或者现场拆解视频,受损车辆什么部位需要维修、是否属于合理维修范围而不是过度维修、内部零件和部位是否完好无损等均不得而知...(本文书还有39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