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刘**因与被申请人奚**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1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刘**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一、二审判决;2.依法改判奚**将承包费增加到每公顷每年4500元至6000元。事实和理由:(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近年来,受国家惠农政策的影响,粮食价格、种植补贴和农资补贴逐年增长,导致土地承包价格也随之逐年上涨,这是不争的事实。爱辉区某某镇小沟村村民委员会与案涉土地虽然不在同一地域,但其出具的证明能客观的反映土地承包价格上涨的事实,具有参考价...(本文书还有16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