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武**因与被申请人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孙**、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武**申请再审称,1、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指定再审;
2、请求依法判决被申请人承担一、二审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认为一、二审法院判决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严重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再审,理由如下:一、2020年7月29日21时25分许,在迁安市××路××村路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孙**、孟**发生的致人损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客观真实。迁安市公安...(本文书还有16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