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路*。
再审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路*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晋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某某有限公司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晋02民终****号民事判决;2.依法改判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支付修理费50986元;3.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1.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中,被申请人的车辆在2021年6月23日9时30分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并且被申请人车辆确实在再审申请人处维修。在一、二审中,再审申请人提供了车辆损失照片证明被申请人的车辆受损严重,也提供了车辆修复后的照片证明该车更换很多配件,同时也可以证明该车在再审申请人处维修完毕,从再审申请人提供的照...(本文书还有11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