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黎**与李**、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5)黔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5-05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黎**因与被申请人李**及一审被告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黔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黎**申请再审称,(一)原审认定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1.原审过程中李**提供的欠款条,不是申请人签署的,且申请人不知道有此欠款条存在,支付2万元现金及转账3万元后均没有收回欠款条,该欠款条落款处写的“133××××****黎**”属于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不能作为定案依据。2.袁*某出庭作证,信口雌黄、申请人至今不认识证人,不但达不证明目的,反而证明被申请人为了达到胜诉目的不择手段,作出虚假证词,扰乱司法秩序应该依法予以惩戒。3.原审法院认定案外人安星的录音申请人对关联性不认可,自始至终没有提供原始载属于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二)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以欠款条注明的“春节前付清不误”没有写明...(本文书还有119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