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孙*;陈**;陈**;陈**;返还原物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返还原物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浙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6
  •  
  • 【案例概要】

    陈**、陈**、陈**对上述证据质证认为:一、对证据一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其关联性有异议,不能证明案涉房屋由孙*装修,因为既然当时陈**居住在案涉房屋内,那陈**也应对房屋装修进行了出资。二、对证据二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其关联性有异议。陈**确实曾经患病,但是该银行流水无法显示这些款项为谁支出,故不能证明孙*的主张。三、对第三组证据的关联性有异议,其中只有报价清单或协议,没有支付凭证,而且既然孙*自述居住在案涉房屋内,其为自己生活所需支出费用也符合常理。

    本院对孙*提交的上述证据审查认为:一、双方当事人虽认可证据一的真实性,但该流动人口登记表的填写时间为2007年4月11日,且其中内容系陈**个人信息以及案涉房屋为其暂住地址,并无显示与孙*相关的内容,该证据不能证明孙*主张的事实,本院不予采纳。二、双方当事人虽认可...(本文书还有182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