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某某芝,女,1967年6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某某凤,女,1990年7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三河市。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某某生,男,1989年1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
再审申请人某某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北京分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刘**、刘**、刘*生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冀10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某北京分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依据《三方协议》内容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符合协议真实意思表示。首先,该三方协议签订的前提是案外人刘*乙兴因交通事故造成贾某才死亡,作为刘*乙兴驾驶车辆的保险公司,就贾某才死亡造成的近亲属人伤方面的损失,由申请人与刘*乙兴、被申请人方签订该《三方协...(本文书还有87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