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丹东某有***、张**劳动争议民事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辽06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6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丹东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2023)辽068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4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聚力公司上诉请求:一、将(2023)辽0682民初****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二、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有误。1、被上诉人工资不应是15000元/月,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27日期间及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27日停工期间的工资标准为15000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七条明确约定,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贡献等确定。在上诉人提交的会议纪要中也明确,只有在被上诉人完成公司交办的生产指标和任务,月工资可达15000元,即月工资15000元是有前提条件的。一审时,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按质按量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上诉人也多次提及,被上...(本文书还有430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