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利辛县世联农副产品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2016)皖162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2月1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世联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任**、魏*,被上诉人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世联公司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判并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请。事实和理由:1.原审认定被上诉人在签订《商铺订购协议》当日交付购房定金10万元违背客观事实,被上诉人并未交纳该10万元定金;2.原审法院认定“双方就退还定金不能协商一致导致最终未能按原订购协议约定期限签订商品房合同”与事实相悖。订购协议签订后,上诉人多次催促被上诉人到售楼部缴...(本文书还有174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