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2时许,民警又在振清线距老军赛边境检查站约1公里处路边查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人姜*某(另处),并从姜*某所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云sq××**白色越野车内查获准备偷越国(边)境的被告人马**、韦**、刘**、刘**、汪**、肖**、肖**、陈**、李**、邓**等十人。同时查获驾驶车辆在前面探路的犯罪嫌疑人查春城和谢*平等二人(另处)。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华某某、俞**、揭某某、项**、刘**、肖**、肖**、陈**、张**、汪**、钟**、马**、刘**、李**、邓**、韦**等十六人违反我国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准备结伙偷越国(边)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华某某等十六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本文书还有29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