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6日凌晨,被告人聂*将被害人王xx停放在长垣市蒲西区德邻城七期东门的大众速腾汽车车门撬开,将后备箱斜挎包内放置的天珺牌手表、300元现金盗走。2024年2月18日,长垣市公安局将被盗手表追回,并于2024年7月4日发还被害人王xx。经长垣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手表价值700元。
2024年6月8日3时许,被告人聂*将被害人司xx停放在长垣市蒲东区丽水花园**期门口的大众牌suv汽车车门撬开,将车内的五盒细支宽窄香烟,200元现金以及两箱董酒(密藏d3)盗走。经长垣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烟酒价值共计1730元。
2023年12月2日,被告人聂*被郑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2024年5月19日,被告人聂*被新郑*公安局民警抓获;2024年6月18日,被告人聂*被长垣市公安局民警抓获。...(本文书还有7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