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王**因与被申请人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10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申请再审请求:依法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文书,依法改判再审申请人不承担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事实和理由:一、二审认定事实与再审申请人提交证据相一致,二审应该改判再审申请人不承担物业费。再审申请人在一审、二审期间均提交照片和视频,证明物业服务不到位,二审期间,法院也到现场进行核实,对物业服务中存在问题也向物业提出意见,要求物业提高服务。因被申请人服务不到位,依据民法典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水平差,应予以免收物业费。二、申请人***小区居住,不应承担垃圾处理费72元。2019年4月,申请人所居住房屋交付申请人后,申请人至今未装修,未居住,并未产生垃圾,因此,垃圾处理费72元不应予以收取。综上,请求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本文书还有83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