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安*因与上诉人依安县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人民法院(2024)黑022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25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超某上诉请求:1.维持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2024)黑022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2.撤销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2024)黑022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某公司支付安*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57,221.23元、2021至2023年三年期间每年7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每年104个双休日加班工资合计232,870.20元,监管干粮出入库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超时加班工资699...(本文书还有1278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