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毕*因诉被申请人某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一案,不服本院(2022)晋行终****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本案。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毕*的再审请求:1.依法撤销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晋08行初****号行政判决书;2.依法撤销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晋行终****号行政判决书;3.指令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事实和理由:再审申请人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一)案涉《处理决定书》确定的补偿金额不能弥补再审申请人的损失,严重损害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利。被申请人已经违反了“先搬迁后补偿,居住条件有改善”的法定原则,应当对再审申请人积极履行安置补偿职责,提供充分、全面的行政补偿。但是《处理决定书》做出的508015元的补偿标准,完全不能弥补再审申请人的损失。案涉房屋一...(本文书还有11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