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杜*,女,汉族,住四川省邛崃市。
再审申请人某娱乐管理(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杜*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公司申请再审称,一、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1.被申请人在再审申请人处工作期间,再审申请人尚未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照,不具备开业条件,处于试营业阶段不具备正式用工的条件,且再审申请人招聘劳务人员时,对招聘人员口头告知过,因还未正式开业拟招的人员是劳务人员,被招聘人员来去自由,工作时间自由,应聘的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工作时间。2.被申请人劳务费用的支付,非再审申请人对公账户支付,为区别公司正式员工与劳务人员,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由再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支付。且劳务人员的劳务费以其销售提成支付劳务费,没有销售金额就没有提成,故劳务费的发放金额不等。3.再审申请人告知过劳务人员,在再审申请人正式开业后,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劳务人员,可...(本文书还有145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