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丁*因与被申请人李*、一审被告温州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29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丁*申请再审称,一、原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从2022年9月6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被申请人一直在向申请人逼要工资,曾*申请人家进行吵闹等。在该情况下,申请人才问被申请人想要多少工资,算出来看看。申请人考虑到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特殊,是同学、同事等,故不想把关系闹僵,但被申请人不领情,申请人为此承受多大的精神压力。两人从未协商一致,系被申请人无理讨要。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提供劳务期间,正是“三年疫情”期间,被申请人在全国疫情管控开放后,于2022年...(本文书还有17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