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李**、李**、李**、李**、李**诉被告某涉县铁*********、申*、中国太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7月21日立案受理。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李**、李**、李**、李**、李**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王**,被告申*的诉讼代理人王**,被告中国太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某涉县铁*********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李**、李**、李**、李**、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343994.74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李**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车损共计81084.66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5年1月2日被告申*驾驶“xxx”重型半挂牵引车、“豫h9p**”重型仓栅式半...(本文书还有33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