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以被申请人东莞市九*******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执行部门提交了破产申请书,请求对东莞市九*******进行破产审查。
本院查明:被申请人东莞市九*******成立于2019年12月11日,现公司住所地位于东莞市石排镇,法定代表人为高**,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研发、产销、加工:电子加工、开关电源、电源适配器、充**、灯饰产品、电器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股东为高**、崔**、于**。
本院在执行过程...(本文书还有48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