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本院根据孙*瑜的申请裁定受理苏州鑫迪********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管理人。2025年8月25日,本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并在受理后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及通知载明的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截...(本文书还有31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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